作者:通途交通培訓 發布時間:2022-01-14
1月15日起,上海市域巡游出租汽車進行運價機制調整。澎湃新聞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每輛市域巡游出租車車廂內,必須張貼運價浮動幅度公示,讓乘客明明白白消費。未落實明碼標價的,每輛車將處二千元罰款。
據市交通委介紹,此次市域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機制調整包括:超起租里程運價由2.5元/公里調整為2.7元/公里;低速等候費由每4分鐘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調整為每4分鐘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增設重大節假日附加費,春節長假期間附加費10元/單,國慶節長假及勞動節(五一小長假)期間附加費5元/單。
同時,采取“基準運價±浮動幅度”模式。工作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符合條件的市域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可自主選擇運價上浮5%;工作日10時至16時,符合條件的市域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可自主選擇運價下浮5%;其他時段運價不浮動。
結合近期運價調整工作,市域巡游車將更新車窗運價標貼,在車廂內張貼包括運價浮動時間、幅度等內容的公示標貼,且車輛頂燈也將顯示當前時段本車浮動幅度,確保乘客及時知曉。
伴隨運價調整,市交通委正在開展提升服務質量專項工作,重點聚焦車容車貌,駕駛員儀容儀表和拒載、議價等不規范服務行為,進一步提升出租車服務水平。目前,《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出租汽車和車輛非法客運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修訂草案)》(簡稱《裁量標準》),正在征詢市民意見。
此次新修訂的《裁量基準》擬規定,未按照規定在車廂內張貼運價浮動幅度公示標貼的,每輛車將處二千元罰款。
針對乘客關心的拒載問題,《裁量基準》提出,擬進一步加大對拒載行為的處罰力度。駕駛員首次發生拒載行為且具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將予以吊證處罰。具體包括:當前拒載行為受到乘客投訴,或曾被乘客投訴拒載的;受到媒體曝光,產生負面社會影響的;拒絕接受、阻礙或者采用暴力方式抗拒執法的;態度粗暴、惡劣或者侮辱乘客的;有其他嚴重情節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不僅如此,巡游車車輛將全面安裝白座套。車輛進場周期不得超過一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二級清洗和常規保養,對車廂內腳墊、座椅、車窗、頭枕等部位重點做好清潔工作,建立車輛進場檢查和維修保養檔案。確保營運車輛車體外表、車身玻璃、車內環境、運營設施等完好整潔。未按照規定安裝白座套的,每輛車將處二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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